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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磅礴之桐桐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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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5
天马行空,大气利落,小女子,大世界.

专栏如下:

也贴几篇旧文:张爱与三毛以及滚滚红尘
关于上海,杭州,兰州及其他。
一场旧电影的两个老对手.
偷得浮生一夜飨
关于城市
酒吧
上海的老女人,我只认识这一个
中国的《喜宴》
天下无贼能偷去的爱情(图)
其实都是爱情
乡土
黄河
香火
命运这件事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6
也贴几篇旧文:张爱与三毛以及滚滚红尘

我呢,原本也是文字工作者.写写编编对文字的兴趣日减一日,只觉已成为种相对无趣的文字游戏。
然在169,“原创”潮流引领一切的今天,总觉得再不奋不顾身的参与一下,就被“时代”的大潮甩在身后了。
今天说起张爱玲,翻了几篇旧文出来参与一下.
文字不比小如的灵气精致,澳宝妈的丰富深远,谨做抛砖引玉,为169的原创事业添砖加瓦,添油加醋.



张爱与三毛以及滚滚红尘。
《滚滚红尘》是一部电影,这是我最爱的电影之一,改编自三毛遗作——剧本《滚滚红尘》,最爱的书籍之一。二者我俱收藏,偶有心念杂乱,便重温一遍。
张爱玲(我喜称张爱)与三毛。这本来应该是一个文学话题,而今亦是一个文化现象。喜欢张爱的人越来越多,乃至看张爱的书有时成了一种小资的粉饰,一种流行的时髦。尽管有赶时髦的嫌疑,仍禁不住提笔一二。
张爱是因了三毛才知晓,从而深爱上。
三毛是我最早系统接触的一位女作家,第一次看三毛的游记时,是十一二岁,大约是张爱玲在读《海上花》的时候读的三毛。其实是懵懂的,彼此年少,并不懂三毛,只是羡极了她天马行空的游走,并不懂那其实——是三毛苦痛人生无边无限的自我放逐。待青涩的少年时光慢慢成熟,以为看懂一点点了, 却传来三毛自缢的消息——是《金华日报》一版左下角的一篇告知兼悼之的小文章,那是初三期末大考来临的前夕,功课压得我昏天黑地,冷湿的冬天阴黯的天空令人忍无可忍,看到这方块文字,顿觉生活如同这黯日无边无望。在年少时分,我与其他很多很多的男生女生,三毛,满足了一个早熟少年所有渴望流浪和叛逃的幻想。其实当年我只有三、五本三毛游记散文系列,正因为缺少,所以弥笃珍贵,阅之复阅。
带着对三毛之死的无意义的怅惘与失落,走进无比苦累的高中。对前途的希冀和挣扎迫人全身心进入学业,三毛,看上去被搁置在了一旁。然而,却是在高三那般暗无天日的生活里,却一眼扫到了三毛因之爱因之苦因之弃世的张爱玲。然后发现,原来三毛的太多认知,来源于张爱的文字。张爱是原。包括倾城包括月凤包括其他。
尔后慢慢地离开了三毛,离开了她的文字。整个大学,眼界开阔,年龄渐长,青涩不在时,更觉得三毛矫情,离弃了三毛。就连原本视之为浪漫的三毛王洛宾之恋,都被嗤为作秀。(年轻,令我们变得如此刻薄与偏激)从此爱上张爱玲,而当离开大学,历练社会后,更是迷恋张爱,收集张爱,惟留一本《滚滚红尘》,三毛全集被我悉数送给了学生。
其实是我自己的矫情罢,以为成熟就是不再盲目的理想,以为张爱的冰冷才是人性的根本。
张爱的文字是如此现实,如此的冷静,看她的书,就象看揭示现实生活的凡俗和琐屑,以及尘世捡到一点温暖时的辛酸。张爱将时代的悲哀和真实,人生的残缺和无常,刻划的精致尖锐,一针刺进人的内心,我的内心。最爱《十八春》(其实是《半生缘》张爱将同一个故事写成了两个版本,而我更喜欢十八春),也喜欢《倾城之恋》,《炉香系列》我倒觉得一般,《金锁记》我总觉得太太凄凉了些,将一个好好女子逼(写)成了那样,《小艾》也是不错的,就连短篇的《心经》,都能让我反复读味。你看那《十八春》,写的多有味道啊,故事一开头就写:“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冷冷静静,简简单单,清清凉凉……
张爱是天才,成名尚早,然显赫家世未带来美好童年和少年。22岁,写出《沉香屑-第一炉香》,23岁,张爱与长她15岁的汪伪政权的著名文化汉奸胡兰成结婚,成为胡的第四个妻子,婚书这样写“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幸福总是短暂,不久,胡兰成开始流亡,浙江丽水一带居多,张爱多次寻探。26岁,张爱与胡兰成了断。后来,张爱到香港,后来,张爱到美国,后来,张爱嫁给美国人赖雅,后来,赖雅早先于她病逝,后来,95年……
三毛是张爱光芒里的一道亮边,她舍去张爱的平生,截取张爱与胡兰成的爱情和生活,写了《滚滚红尘》。在《滚滚红尘》里,张爱是韶华,胡兰成是章能才。三毛用《滚滚红尘》“完成了一次灵魂的偷渡。”让她的偶像张爱,以不可避免的方式刻进了自己的生命。
1995年10月,我与20多名大学女同学一起,创造了班级电影欣赏史最夸张记录,20多名同班女生将电影院最好的一排位置齐齐占据,观看了当时大陆禁播的影片《滚滚红尘》。因着女生们如此的规模,引起同班男生及部分男友们的兴趣,跟随其后一探究竟。《滚滚红尘》主题曲此后在宿舍水房绕梁三月有余。
1997年,我终于买到了新出版的三毛全集之《滚滚红尘》,剧本薄薄120页,仅仅7万余字。却是精致明白,入骨地传递了三毛的全部意图。
《滚滚红尘》出版时,张爱在世但与世隔绝,三毛寻不到她也不会去寻。
1991年,三毛在台湾的荣民医院自杀。1995年,张爱玲被发现在洛杉矶的一个公寓去世。
人们是一样的生老,一样的死去,但是,人家的人生活得厚重丰富,我们的人生却活得庸碌世俗,并且世俗的全无特色,一潭白水……
最喜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最后,三毛在说:远方有什么人在轻轻的唱歌——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最喜欢张爱的一种小诗,我一直都没有找到她的出处——
曲折的流年
深深的庭院
空房子里晒着太阳
已经成为古代的太阳了
我要跑进去
大声的喊
我在这儿   我在这—儿—呀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6
关于上海,杭州,兰州及其他。

从上海回来,心有所触,信笔一二。
杭州是我现今生活、工作的地方,也可能是我此生长住的一个城市,
兰州是我上大学的城市,我在那里生活、学习了三年半。
福州是我工作、生活过两年的城市。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省会城市,名称里都带有“州”字。当然,因为我的经历和存在,他们又多了一个共性。
今天刚去过上海。因为工作的缘故,每一两个月便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震撼。自孩童起便进进出出于大上海,第一次进大上海时是夜深时分,火车一路穿过灯影,从车上看,上海象是一个上空笼罩火云的圆城,霓虹闪烁百里不夜的场景令年仅8岁的我恍然如梦。18年过去,每一次走在夜上海,那种感觉仍是真真切切。真所谓“十里洋场繁华如梦”,不要嘲讽文人的酸秀,那真的是“恍恍然如梦”。
上海!怎么说呢,一言难尽,真要让我用一句话形容,这是一个在飞的城市。跟它比起来,中国其他所有的城市都不是城市。
所谓城市,是一座由各种建筑、各种人类聚居的地方。因此,犹如服饰是都市人的外壳,而建筑,是城市的外壳。建筑是城市的象征。
我个人一直喜欢大气的东西,大学在兰州,每年出游不是看宁夏、甘肃的大漠、茫野,就是奔大山大河而去,爬过贺兰山,行过大黄河。工作在福州,我喜欢的是大海,嵋州岛、平潭岛、崇武海滩,再去几次也是无妨的。回到杭州,美丽的西湖我倒觉得有些小气兮兮。如今吸引我出游的,是一个个大城市,看什么呢,就是看高楼看大厦。至于什么小镇小河小山,再古香再古色也无兴趣。
上海在飞的,就是它的建筑。上海曾是一个殖民地城市,6000年的历史并没有给她太多名胜古迹,歌颂上海的诗词曲赋远远不如杭州,只有在现代新诗中才会有所获。然而,不用去翻祖宗的史页,上海今天的建筑以其无比的震憾激荡着每一个走入其中的人,无论是已存在者,还是新到来者。
因为工作之故,近年的每次上海行都是来去匆匆,朝至夕归,只有从高架上看看车窗外那些挺向高空的建筑,尽管如此,依然次次观有所获,心有所动。
一座有个性和人文魅力建筑的城市能提示城市的广大居民,提升这座城市的文明素质,使这座城市有自信心、活力和发展的推动力。
城市其实像一个人,一栋栋建筑一条条街道是外貌,经济环境实力是后天附加值,建筑就是经济实力的最佳展示者,不然,为什么所有的城市都是银行的大楼最浮华。这是有历史渊源的,法国史上许多大型建筑是专为荣耀帝王政权而建的,1 7世纪首辅大臣高尔拜在一封上路易十四书中写道:“如陛下明鉴,除赫赫武功而外,惟建筑物最足表现君王之伟大与庄严气概。”在中国,远不言表,近有颐和园,故宫。
上海的好建筑,除去南外滩上殖民文化留下的“万国建筑群展”,都是近二十年发展起来的。其千奇百态,其高楼之多,令人目不暇接。无论是什么人,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口味的大楼。
跟上海比,杭州只是一个精致的后花园,因为这里的生活太慵懒,连建筑也是没有太多性格的。!尽管"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但仅仅是一些浮华掠影的狂欢而已。如杭州人民沾沾自喜的什么杭报新大楼、市府对面的耀江发展中心、世贸、银泰所在标力大厦等,以规模和风格论可在杭州排名可入前十名,可一到上海,那是前一百名都进不了的。
与杭州的青山绿水相比,兰州是“穷山恶水”,在离开那个相当苍凉的城市后,我思念最多的是“西北”。因为西北的广寞与荒凉,教会了我坚忍和执着。而兰州这个城市,尽管号称是西北最繁华的城市,但城市本身,除了一条看不到底的黄河,是没有什么可看之处的。
(2004年4月)

此文前言不搭后语,纯为灌水。亦希抛砖引玉。
但是,我想,每一个人都应该到大上海去,去感受一下那种扑面而来的时代的气息,那是肯定没错的。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7
一场旧电影的两个老对手.
这是我曾写过的一张海报名,呵呵,引用来的话,忘记出处了。我至今记得写这个海报时的心潮澎湃。时为1998年6月,NBA总决赛七场比赛,芝加哥公牛对阵犹他爵士。
大学毕业前的人们总是处于一种颠狂状态,基于对前途的一派迷茫,或者可能的飞黄腾达的憧憬,一切都在分崩离析中,一切都在崩溃中。那样一个全体躁动的氛围中,没有人真正关注于毕业论文——我记得男同学恶狠狠的说“丫难道敢让我不毕业,不毕业他养我?”没有人提及还在持续中的课程——班上最乖的修女式女生都说“不去了,反正上课也就是跟老师聊天,每次就那么几口人。”
去喝酒吧!去通宵吧!!去打架吧!!去抢亲吧!!去胡作非为吧!!!男毕业生们,女毕业们,男毕业生和女毕业生们日日狂欢,夜夜笙歌,胡作非为。
吼吼,全校山河一片红,我岂能落伍。也投身这场放浪形赅的洪流。
我的胡作非为便是,与四五好友承包了兰大对面的一个卡拉OK厅,对外开放,每场每票3元。白天9点开始转播NBA总决赛,6月10日开始,晚上11点开始转播法国世界杯。
我们以每日300元的代价包场,酒水经营权归K厅(其实穷学生们哪会买酒水啊)。初初几日,广告做得好,捧场者不少,略有盈余,急不可奈去饭店狂嘬,末了还得各掏腰包。却令一干人等野心勃勃,与老板约定承包到7月12日世界杯决赛为止。
每天早上8点,吾和友人便来到乌烟瘴气依然的K厅,将所有桌椅组合摆放,然后派两名“美女”把门售票。至中午11点比赛结束,拿着票款便开始浮想联翩,怎么有劲怎么花,一下午一晚上的任务就是一起花票子,保龄啊游泳啊升级啊淘碟看片啊。尤其世界杯开始后,更是白天黑夜连轴转,大概有四五天没回过宿舍,害得舍友们到处找人以考吾人是否安在。而我呢,忙着在打击学生经商的校园里放哨,在学生宿舍广告栏里偷偷贴海报。
那海报呢,也是有讲究的,学生经商的内容,三教九流五花八门,电影录相不言,更有甚者,转让一本二手牛津英文字典也会耐心的贴上一个月的海报,所以,这海报呢,一定要在人流高峰时现身,一定要在广告栏最要害处吸引眼球。而且,海报的纸张质量、文案写作,也是要别开生面方能引人入胜。
啊哈,一张旧电影的老对手,多么诗意的句子啊。用来形容NBA,用来形容当年的公牛和爵士,实在是太太太太恰当了,太太经典了。当吾拎着那黄黄的海报,怀里还揣着一罐浆糊行走在校园大道时,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
只是6月的大学校园,已经是期末考临近的黑暗时分,上午是要上课的,凌晨的世界杯要到3点的,吃不消了挡不牢了,除了一些毕业生和寥寥铁杆球迷,生意惨淡,日日亏欠。K厅老板念在吾等穷人一帮,最后善心一发,大手一挥,你们去吧,当我陪你们玩了一把。
无金入账,并不妨碍我们的心花怒放。多么好看的比赛啊,友人中男性者从NBA入门级进修为评论员级,女性者全体扫盲,并从此投入NBA的怀抱,开始了迷恋NBA肌肉男的日子,至今,如我者。
多么好看的比赛啊。公牛与爵士,曾在NBA总决赛中五次交手,各有成败。1998年的公牛有乔丹,爵士有马龙。还有乔丹的那个钻石搭档斯科蒂·皮蓬……
1998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1点左右吧,乔丹从马龙手中成功断球,公牛再次战胜爵士夺取第六个NBA总冠军。
当乔丹和皮蓬在NBA快意江湖时,时年的姚明,第一次入选中国篮球明星队。
不够完美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不合逻辑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我们只需要年轻在阳光照射下的点点滴滴,生活其实就那么多莽撞与遗憾组成的。大学的最后一个创举,实在是失败而告终的。但是当乔丹第5次带上他的冠军戒指眼中含泪开心大笑时,我们也无比的开心,不为了成功,只为了那些日子。
NBA,有多少经典可以重来,有多少感动可以回味,
我们,有多少青春可以重来,有多少激情可以回味。

后记:2004年10月14日,晚上19:30。上海体育馆,萨克拉门托国王队VS休斯敦火箭队。NBA正式进入中国。比赛还在进行中,第三节结束。

写于2004.10.14.晚9时44分.杭州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7
偷得浮生一夜飨
电视是一个肤浅的物事,是一种表面的喧嚣;而只有文字,才能夜深人静的时分,深深打动人的内心。这好象是白岩松说过的话。个人十分认同,是以吾家的卧房是连电视线都不留的(永远反对卧房放着大电视机占空间占时间)。于现时的我,因为粘着一个一岁宝宝,看电视更是难得可贵的。不过,今日不同,今日事值得观瞻。
“桐桐,今天跟外婆睡噢,波一下。”安顿好女儿。轻轻掩上书房门,呵,就我一个人。最好有瓶红酒,更能配上这盛宴,一番视觉的盛宴。
21:56,央视六套,金棕榈,金色的光芒准时跳了出来,虽然央视这个毫无新意的片头太过浮华,而且有些冗长,但更吊足追随者的胃口。虽然戛纳的奖项已尽知晓,但影像的真实再现仍有无比的诱惑力。
呵呵,红地毯入场式时间太长了,但没关系。那走过来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笑一颦,一衫一裾,一眉一笑都是风景。虽然戛纳电影节专用频道摄像师的水平太差,镜头一直在晃,主持人的解说常常出位,也没关系,有网络的“知识普及”在先,那些明星都能猜个差不离。最有趣的事,就是慢慢看这一举一动中大牌与准大牌,国际与准国际明星的细节差异。所以我还是喜欢看这红地毯星光大道上的事儿,至于里面的颁奖,既是事后看录像,那就是个排排队分果果的事情了,看头不大。
这就是录播的好外,知道不会有《2046》的事儿,所以就少了看中国人的期待,当年为了看《卧虎藏龙》在奥斯卡上的露脸,等得那个累啊。(因为奥斯卡的颁奖实在太长了)
不过,等张曼玉让我的眼睛累了一会,她与她的前夫隔着一个别人(当然也是明星),她的衣服也够光鲜,虽然黑色总归是稳重与大气,符合她40岁的雍容,但的确,太黯淡了点。好象她也有点累,很无所谓的随便站着,爱拍就拍吧。法国人对这位曾经的自家媳妇好象也不看重,镜头给的不多,多喜欢能捕捉点张曼与其前夫的瞬间。
虽然我觉得奥斯卡影后里查斯-塞隆在红地毯上太嚣张了,(她足足在红地毯上站了三分多钟,不停地摆POSE,以至她后面的人群都等不及了,有人俯下身,从摄影机的镜头下“钻”了过去)但她的艳光四射我是很喜欢的,多么娱乐眼球啊,相比一下,张曼玉的着装实在太简单了。较之塞隆的水蓝,阿什莉贾德的水红也是陶人心醉的,配上她鬓上那朵白色的小花,实在赏心悦目啊。
不知怎的,看着这香裾飞扬,我老觉得开幕时巩俐穿得象个富贵人家的大少奶奶,而章子怡,不过是时尚些的黑裙大学生,尚不如她在奥斯卡时那袭大红的孔雀旗袍——至少有中国特色。(越来越回去了,黑色的高贵,不是现在的章子怡能穿出来的)
至于男人嘛,印象不深,感觉一帮亚洲人太作太拘谨,而欧美一群又太狂。那个《如像一般》的编剧让-皮埃尔-巴克里居然手指里夹了根烟到处走,时不时还放嘴里撮一口,他大抵想表现自由放浪,反倒显得做作与无修养。
好不容易进了明星宫,开奖了。因为央视六套将两种原声(获奖者与颁奖者的原声,以及大会的翻译声)叠加,让我根本听不出原声的味道,以至张曼玉致辞时我竖了个耳朵听了半天,只知道她没讲国语。
除了最先领短片奖的一个小子讲了一番戛纳电影节需改革的狂语令人惊诧一下,还有《华氏911》获奖时迈克尔摩尔的言无伦次(他大概是真的惊讶了,没想到自己能真获奖),整个颁奖礼没有什么大看点。(英语不精的弊端这就是了,令人少了无数的享受)张曼玉说“谢谢阿萨耶”时,镜头与阿萨耶的画面衔接得也不巧妙(据说这位张曼前夫的眼中泪光闪动)。(还是英语不好的后果)
《2046》没获奖,太正常了。虽然还是很喜欢王家卫,可也真烦他了。
至于其他获奖影片,众人说的“商业与艺术”之争啊就不了解了,接下来要做的努力,去找来看一看。看过才有发言权。不过,作为一位新闻毕业生,一个如此写实的纪录片能获金棕榈,我是很欢喜的。个人超喜欢纪录片,自打毕业后,就有一个很不实际的理想(希望此生能实现),就是拍一部很好很好(该怎么好,我也说不清)的纪录片,一两个小时那种,要很有意义,要画面很美,要言语朴素的……希望今后二十年能赚到很多钱,完成自己的理想。(说远了……)
最怕就是卡通片拿大奖,(吾最怕那种纯粹的虚构的东西,这就是个人思想局限了),原先媒体估计有可能,幸好没成局。还有,一个14岁的日本小孩拿个最佳男演员奖,也是匪夷所思的,玩得有点过了,令我对昆汀的崇敬大打折扣。不过,他的电影,还是好看的。
当然,整个颁奖礼还是好看的。很好看的。
颁奖礼中,最喜欢水红色的阿什莉在台上站定时,将长长的裙裾往后潇洒的一踢,后摆就优雅的散在身后,一地的红。好看……
(2004-5-25)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8
关于城市

“木子美将在上海栖居一年”。又是一个城市的话题。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城市。
吾是踩着泥巴进城的,或许是潜意识里摆脱泥泞的渴望,无论是打小的游访,还是后来的游学,以及现今的栖居。吾希望中的城市,是耸立于地平线之上,是岩石般坚硬的城堡。于现实中,城堡是不可能了。那么,至少,城市,一定是要有高度。当然,此高度非彼高度,在吾生活过的城市中,对吾而言,绝对海拔1650米的兰州城与绝对海拔8米的上海城,吾却是喜欢上海。因为上海(房子)的高度,令吾向往。这其实是一个错位,因为,四面环山的兰州城,其实是有条件变成一个“有高度”的城市的,就象指环王3中的米纳斯城一样,就象特洛伊中的特洛伊城一样。威仪来自高度,居上者为王者,所以米纳斯那白色高耸入云的城堡,特洛伊城黄色面凝重的城墙,有一种震人心慑的王气。欧洲的宫廷,都延续了这种高大粗犷坚不可摧的风格。而中国王者的宫廷,吾觉得中国最威仪的皇宫应该是阿房宫,史书可鉴,那张粗劣的阿房宫线图是依山而傍,层阶而上的。唐朝长安的大明宫或许延续过阿房宫的宏大,而至了清朝,北京的皇家宫殿故宫,已失却了高度。
所以,在地平及水、海拔6米的杭州城,基于对高度的渴望,吾坚持购置了顶楼的房产,基于对拾级而上的快感和成就感的追求,不务实际的选择了一个伪复式的房子——虽只是一个阁楼,但总是有楼梯嘛。吾对城市的需求,从最根本上说,是十分物质的,从安居起步。吾也俱怕那种萧索苍凉的破落地儿(当然大漠原野不属此类)。吾觉得,城市就是要有物质的狂欢,无人可脱俗。
古云,大隐隐于市。吾想,是对的。只能隐于“市”,没有这喧器的城市,抑或古去的集镇之市,再大彻大悟之人亦无法存活。离开了城市, 离开了TAXI,离开了CD,MP3,离开了 INTERNET… …吾不知去何安身立命去。或许深山之野、远藏之土可以果腹,然独人行尸走人,吾终觉恐怖之极,生不如死。
所以,木子美说“我想到一个认识我人比较少的地方,安静呆一年。”呵呵,这个不要太吵闹的放荡女人,她的意思是想隐居一阵,结果,她选择了上海隐居。呵呵,资料显示,上海,2003,人口1341万。

(04-6-18)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09
酒吧
从我家的阳台望出去,一街相隔,那幢楼顶的光亮总是一片昏黄的氤氲,无论是凌晨还是夜晚,但却是很醒目。连女儿也知道了,那里是娃哈哈,就是孩童眼里的“满天星星”,大人眼里的“金碧辉辉”。每个早上,女儿和好多小朋友都要到那个“满天星”的大门厅玩耍;每个夜晚,好多生猛的男人和花枝招展的女人也要到那个“满天星”的上面去玩耍。
泡吧这件事,好象爱的人一般都很爱,不爱的人从来都不爱,中立者甚少。我很爱泡吧却极少泡吧。因为泡吧的时候我总是坐在那里,不停地看,看过来看过去,看得不亦乐乎,却什么也不干。最终朋友们都抛弃了我。而泡吧这种物事,对于一个普通女人来说,最好不要单枪匹马,否则,很有可能真被缴了枪放了马。再加上我“看来看去”的癖好,找不到同党,泡吧的机会越来越少,尤其在婚后,沦落到只有外地友朋来杭时或者去外地会友朋时才“能”去泡吧的境地。而在女儿出生后,更是连“火知了”的门往哪里开都不知道了。
喜欢泡吧,是因为那里满足了我的“偷窥”欲,可以名正言顺的看着别人扭来滚去、眉来眼去、胡作非为,熟悉的人和不熟悉的人,男人和女人,中国人和外国人。兴致起来,也可以参与一下。酒吧是一个非正常的空间,在那里,“非常”的才是正常的。
金碧辉煌,在杭州,泛泛地言,一度也是酒吧和迪吧的先锋。泡吧的人没到过金碧辉煌,就好比到了巴黎没看铁塔,到了上海没看外滩,到了灵隐没拜佛。在金碧辉煌那样逼仄的空间里,永远都塞不满人。扭动的人群和叫嚣的音乐只会令人血液膨胀,奋不顾身。即使象我这样坐着不动的人,也被来去的人群撞来撞去,撞出火气来,有了火气便有了激情,这“吧”的思想就贯彻成功了。
而在金碧辉煌的迪厅一旁和楼上,还有形形色色的各种吧。曾有一次,我与一女友约好在那里碰头,想找一个安静点的,结果有一位漂亮的男招待说“这边请”。我们就一头撞了进去,不错,灯光很美幻,周围很安静,音乐很优雅,连邻座的男人都很帅,不对,“为什么都是男人!”……才发现人家的眼光也在笑眯眯地看着你,成双成对的……逃吧。
我在西湖边的涌金广场上班,这样的冬日,每天下班时分华灯已初上,人们纷纷低头赶路。可是在涌金广场的有一个出口,却是熙来攘往,这便是杭州娱乐新航母——钻石年代。它其实不算吧,但其核心还是一个大迪厅。作为杭州吧业的新贵,它的排场也是吓人,我曾有一日“路过”,这里的姑娘们两队排开,看过去不止百人。后来听他们老板说起,“一百,我这里至少有两百,而且很多都是东北的……”,呵呵,东北的有什么特别,我一直都不明白。
其实外地的朋友到杭州来,我喜欢推荐他们去号称杭州酒吧一条街的南山路,中国美术学院的存在令此街洋溢着艺术的空气,梧桐深处,推开小屋,有许多玲珑小吧散落四处。但是很多先辈对“嗤之以鼻”,他们又说,南山路是小年轻耍耍的,现在要去黄龙一带,浙大玉泉一带了, “成功人士”一般都去这里。 ……
但是大上海的“酒吧文化”就太博大精深了,与前人比,也就是三十年代吧,现世再喧嚣也是小巫见大巫,举个例子,十年前我在上海第一家肯德基店——东风饭店肯分店里大吃洋快餐时,朋友说这家东风饭店在三十年代是“远东第一酒廊”,如今从进门到肯德基洗手间的这一路,是当年舞厅的过道,有30米长。“30米”,偶想不出现今哪个酒吧哪些舞厅光过道就有30米。东风饭店在外滩路上,属于万国群展的尾端,坐在肯德基店里,可以看到外滩人来人往,数年前再访,被一高架挡住了风景,不知现今是否迁走。若有朋友有机会,可去感受遥想一番“远东第一酒廊”的奢华。
大上海的新天地现在似乎全国闻名。但个人认为,新天地没有众说纷纭的那么有代表性,充其量它只是一个方块化的衡山路,就是将原本长长分布在道路两侧的酒吧街圈在了一个石库门里,再加上画廊、小店之类。如果抱泡吧的平常心去,倒也是一个好去处。去新天地一定得找个兴趣爱好特别相投的知己去,第一次去的话,要慢慢的、耐心地在石库门中绕,最好找稍微深巷点,推门进去感觉一下,不好的话继续寻找。演艺吧、迪吧、听乐吧各各不同,拉丁的、爵士的甚至艳舞的,视各人口味而已,但一定找得到对味口的。第二次再去,便可直奔心仪的。偶最喜欢那些爵士吧,黑人们的唱调和狂放自在的台风令人无拘无束,来杯威士忌,跟随节奏放松,乐在其中。倘不想在吧里泡,那些个性店也是很有逛头的,偶最喜欢逸飞家居,尤喜那些碟盆碗筷,如果自家餐果上能淘来几套,进起餐来会心花怒放的。
上海长大的朋友推荐,最有味道的吧应该是在愚园路上,包括那个曾经无限繁华若梦的百乐门,只是还没机会验证。
客居福州两年中,师道所限未能常至。福州的酒吧街应该叫津泰路。印象最深的是一家叫兰桂坊的,借用的还是名声太盛的香港兰桂坊,这是一家轻音乐吧,其实氛围一般,之所以印象较深是因为当时有学生在那儿打过暑期工,进餐后喜欢那个果汁杯里的搅拌器,是个爱迪生像,学生便帮偶向老板讨了来,珍藏至今,如今是偶家的打蛋器。还有一家当年(2000年)福州人气最旺的,在福州最大的公园——温泉公园,叫“金字塔”迪吧,吧设在大公园里实属罕见,想是酒吧老板背景深远,从公园大门买票,走过一段才进吧,当年感觉有点象参加黑社会聚会,不过迪厅场子宽敞,感觉尚可。还有一家当时与“金字塔”齐名的,叫“顶点”,意欲探究时,报纸称发生血殴有人惨死,停业整顿,未等其再开放,偶已离榕回杭,再无机会。不知这些地方至今是否尚存。
相较上海的衡山路,杭州的南山路,北京的三里屯就显得太过拥挤和世俗,不过没关系,吧街在乎的是人气,惟人气至上。
吧文化的深邃是无可估量的,只是这样的文化渗入我们的生活,不可避免的被纠缠,无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末了想起一个笑话,当年在福州每个周末都要逛福州最大的津泰街图书市场,有一次在附近看到一家店面,名曰“风雨同舟”,觉得名字甚雅,但因需登街上二楼,便未上去。后来与一学生提起,她说,“哈,幸好你没去,那是一家同志吧,传说中一家鸭店。”偶惊出一身冷汗,后来想起那店门口是有两三眉清目秀男生。不知这家传奇店面是否尚在,有哪位朋友偶见相告一声。也算是榕城故居民间故事。

(2004-4-20)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0
上海的老女人,我只认识这一个

这个老女人,我叫她奶奶的,我跟她的关系,其实就象贾府的老太太跟宝钗的关系一样,远远的又近近的。当然,我们没有红楼那样宏大的背景和篇幅。
如果流水帐的记录,
初初,这应该是一个生于1907年左右的女子,出身江苏宜兴的名门。家中唯一千金。自然千宠百顺。没有小脚,并且私塾读至女中水平。
长成,找了一个吕家夫婿,自然的,门当户对。并且跟大多望族之后一样,夫婿是纨绔的。也不是大恶大奸的那种,也就是不长进的公子哥儿。富庶祖荫,任务只有生养,子子子,五子一女。人丁兴旺。望族必须旺族。
然后,国难,日本人来到的岁月。逃难,上海。在如今的杨浦大桥附近,也是老城厢的繁华光景,置下四层百来间的屋子。如今沪上的贵胄望族,大多为近代从江浙一带流入的,只是有人豪门有人破落。山高水长,天上地下。吕家就一直以收租度日,没有雄心,亦没有籍乱世敛财霸权。
可是, 30年代,上海继续沦陷。逃难又开始了。好象逃难也是一种潮流,北大清华南开去往而成的是西南联大。上海贵人们此番逃往的,亦是西南。只不是这样的逃难,就象《大宅门》里避难到西安的白家一样,仆役仍跟了十来个。尚有钱财,资助党人。并救下一革命人,据说官至某地区专员,解放后的岁月年年飞来上海看望恩亲,而且,必送一双精致的布鞋。
动荡,起起落落的过去。大儿自己走到湖北,为一支;又有一子归乡,为一支。还有浙江其他,人丁如钱财般散落。
归来,上海依旧繁华。只是屋契在动乱中已失大半。共产的,纷抢的。也无所谓,还有几十间嘛。佣人没了,穷苦的本家来。租金不够生活了,变卖一间罢。依旧清风明白,茶茗精点。什么跃进、文革,没有留下痕迹。只有少而更少的屋子显示了岁月前行。
最后,世纪末了。百来间屋子剩下一间,四家合同一个厨房。看着自己曾经的房客显贵,发迹。可是老太太的脸上依然不见风霜。逼仄的空间里,90岁的老人,戴着眼镜,静静的玩着桥牌。神思清朗。
她一辈子没洗过一件衣,一副碗。显赫时有家佣,黯淡时有本家,待到后来,子女自尽孝。年仅8岁的孙女送回上海来,也如此。
但是,她不是乖唳的。外戚如我到上海,她一定会拄着拐杖,走到西点房,亲自挑选,各式果酥,每种口味一式2份,买下十来种,再去老城隍,买上那些好吃的豆子,亲手交与我。
无论是亭子间,公寓,还是后来子孙孝敬的别墅。无论有没有阳光,我看到的她,永远在静静的,优雅的桥牌。90岁时,子子孙孙在金茂大厦顶置了酒席,她还是一样的心安理得。
人世间,就有许多这样的女人,她们的味道,一生都不会改变。品味是装不出的。
我亦相信,高贵,是血脉里的东西。粉饰永远只是粉饰。平凡如我,以及大众,越来越明白这一真理。
家卫说,那个社会,即便经历过的人现在也描绘不出来了,她象梦一样的消失了。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1
中国的《喜宴》

太多人知道李安是谁了。《卧虎藏龙》嘛。然,《喜宴》的导演也是李安。《卧虎藏龙》让中国武侠这么国际,而《喜宴》又让同性取向如此西方的生活与中国结合,怎么看,李安都象是一个国际人。
呵呵,然而,李安是真正的中国的。他的中国,不是辜鸿铭笔下的中国,那么病态和奴化;亦不是柏杨笔下的,那般嫉俗和落后;更不是金庸笔下的,那是狂想和意淫。他的中国,是家常的,家族的,呵呵,也是家天下的。
李安是真正的中国人,祖先江西,长于台湾。其父为中学校长,知识新锐;然治家又是古风,甚至逢年过节家里还要行跪拜礼。从这样的文化背景去理解李安,去理解他的电影,一切就豁然开朗,顺理成章了。
我理解的李安,是从《喜宴》开始的,然而最喜欢的是《饮食男女》。这是李安成名作“父亲”三部曲中的两部,还有一部《推手》我至今没看过。“父亲”三部均是为朗雄打造的,就是《喜宴》走路虎虎生风的退役老将军,就是《饮食男女》中扶养三个女儿长大、却勇敢选择了一个30多岁的张艾嘉续弦的好男人;不要被赵文宣的白净、邬君梅的委屈、张艾嘉的藏山露水、归亚蕾的十三点兮骗走,朗雄才是真正的主角,男一号——李安要表现的中国。
我看《喜宴》、《饮食男女》的年景,大概是1996年左右。所以,没有《卧虎藏龙》的干扰,我们看得十分中国,是为中国人比较平和的目光,带些大学生接受新东西的兴奋。〈喜宴〉中不同性取向的做爱、朗雄归亚蕾夫妇眼见独子与男人亲狎的惊愕与不欲生、然后赵文宣和男情人以及女情人一起抚养意外的孩子……呵呵,李安真独啊,真毒啊。这里的朗雄,以自己无形的父权和威仪,企图影响着爱子的决定,最后,却以无奈而又冷静的接受告终,他知道自己的时代结束。
再有《饮食男女》,老厨师朗雄做着精彩的菜式,却过着孤寂的日子,三个女儿已长大,他去寻找自己的春天。我们都以为他找的是归亚蕾,他已经快60了嘛。呵呵,彼时的归亚蕾,还不象现在这般有气势和母仪,当时的她,一惯以琼瑶诸剧中泪水与哭喊同辉的冤妇形象示人(呵呵,请参考《青青河边草》)。《饮食》中,她亦是一个神经质的老女人,她独身,离异的女儿,单亲的外孙女,三人女人的家庭热闹而又寂寞。其中,又以归亚蕾最爱热闹和不甘寂寞,她不停不停找爱,她是一个世俗的女子,她无才无财,但老天没有规定伧欲的女人就不能有爱。可是,朗雄殷勤的菜式和造访,不是一次二次的,居然最后的针对,是30多岁的张艾嘉,一桌繁华的大宴上,只有羞赧的艾嘉明白,最后的最后,三个女儿目瞪口呆,归亚蕾只好以最顶端的爆发为自己的没面子下台。呵呵,真好看。我们也目瞪口呆。
这里的朗雄,忍辱负重,最后却以自己的强硬回归了根本的男人。这是男人。
中国的男人,顶天立地的不多。不能指着人人都是秦始皇、雍正康熙、毛泽东;岳飞、杨业、霍去病和彭将军。大多数的大多数,就是这样的中国男人。认真的,沉默的,然后一样成为家之栋梁。
好了,有人要说了,你不想让朗雄代表中国男人吧。呵呵,即便不是代表,也是大多数吧。
如果再看《卧虎藏龙》,你可以看看那个的贝勒爷,子怡家中的那个。老了的朗雄,不,更老了的朗雄。他只是配角,没有人注意他。没关系,中国男人的宿命,又有几个不是孤瘳的终老。况且,安宁的终老,未尝不是福份。
PS: 2004年5月2日,朗雄,逝于台北。李安在郎雄的灵前痛哭,他说:“郎叔走了,对我个人来说,是一个时代的消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1
天下无贼能偷去的爱情(图)

[size=6][/size]天下无贼能偷去爱情
首先声明,我是带了很个人很私人的目的去看《天下无贼》的,为了保持这种“个人”的纯粹感,我“抛弃”了从来携手进剧院的夫君,在一个寒意弥漫看似凄迷的冬夜,买了一张很“至尊”的影票,进行一场青春的追思。借着拉卜楞的风光,穿行于山岭中的列车,90分钟的剧情,一半是风光,一半是爱情;一半是追忆,一半是唏嘘。
1994年9月,高考战捷的我被志愿打了个措手不及,从势在必得的“京城”北平调配了荒蛮的“金城”兰州。于是,二八年华的我,在家人无限担心的视野中走远,自我“放逐”西北,却不想在贫乏的西北收获了一个放浪形骸的青春。
西北,沙漠,荒凉,草原,宗教,寺庙,回民,羊肉,马匹……习惯了江南过于妩媚的山水,西北给了年少的我无比的震撼。逢上三日的国庆五一大假,再逃两天课吧,节日的兰大校园,是空巷的,往西是青海新疆,往北是宁夏内蒙,往南是甘南进而川藏,火车汽车甚至单车,丰富多彩。我永远感谢西北铁路局,他们对逃票学生的宽容令我永生难忘。还要感谢不够商品经济的西部交通,令我们的旅费永远比想象中宽裕。
呵,对不起,让我回到正题。回到拉卜楞寺。
1994年的国庆日,我急不可耐的与三两好友搭上了一辆大客,挺进甘南,走向夏河。这是一次对拉卜楞寺的初访,更是对宗教的初访。此前在江南,清一色的佛教文化夹杂着天主教,宗教对我是遥远而平常的物事,从乡野清凉的小庙到香烟缭绕的灵隐,佛教似乎平易近人如我们的家常。然而,在拉卜楞寺,关于宗教的概念,从精神层面上,我被彻底的颠覆和纯粹的洗礼。
整个夏河其实就是一条长街,东边是汽车站,工艺品街,饭店等,西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拉卜楞寺,而神学院是它的中心。当然直奔拉卜楞寺,在酥油的香味中,在肃穆的殿中堂前,试着真正的五体投地,膜拜,再拜,祈求神佑我一生。然后,在喇嘛的点引下,点一盏酥油灯,转一遍经桶,把我的祈福,随青烟缥缈,随经桶转动,缥呀缥,转呀转,缥向天尽头,转向永无乡……
当刘若英匍匐于寺前,为她腹中的孩子祈福,亦是为她的爱情在祈福。刘若英与刘德华,一对鸳鸯的爱情,建立在盗窃之罪上,必将遭受天的惩罚。然爱情是精神的,惩罚爱情,担当的是什么呢?是以,举头三尺,刘若英跪求神的饶恕,但求天谴世报的针对,不应该是孩子。
拉卜楞寺那数千个转经桶,曾隐现在刘德华手中的DV里,这些个或大或小的经桶,环绕寺院众殿,绵延不断,很是壮观。虔诚的藏民们,要亲自转过每一个经筒,长长的转经路,是藏民的希望之路,更是灵魂超越尘世进入天国之路。经筒大者如钟,小可在手,每一个经筒,都刻有藏经和象征意义的图案,在我所珍藏的小小转经筒中,还有一张熏得发黄的经纸,书写着一些看起来就玄妙的符号,我没有去求证过,是否每一个经筒内都暗藏玄机,亦没有求证我的经筒里藏了什么玄机,我相信,神为每一个爱她的人安排了前路和归路。拉卜楞寺中是没有香和烛的,惟有酥油灯,清清香香的,在大殿中,星罗密布,如繁星照耀梵心。
拉卜楞诸寺的雄丽,不劳我言表了,请随着刘若英的眼神,随着刘若英膜拜的身影,去《天下无贼》中看吧。金瓦红墙,你只要相信,那是一个神明所在。
寺外,不远的远处,是草原,和细小蜿蜒的河水。清澈的小泾中,经常会见到一个个羊头,不要害怕,没有害怕,这时藏民对神的一种仪式。小河源瞬息万变奔流的大夏河河水,有一架朴拙的大木桥横架于河上,还有许多的小木桥倚着散落的小河小泾,桥上挂满了经幡,以及羊头,用来超度、祭奠亡灵,并向神祈福。在夕阳的草原的余晖中,俯下身看,那些落在溪中的羊角,以及近处傲立的骏马,成了一个雄壮的剪影。
1994的甘南人民还没有被商品经济的大潮冲击,淳朴的笑容和他们心灵一样纯净美丽。想在草原上撒野,3块钱可以放马平川。大胆的女生还要藏民哥哥抱着跑,哥哥们红了个脸,却也紧紧地搂住了,搂着姑娘们飞向草原深处,酣畅淋漓地驰骋,青春的美携手雄性的美,在风中招展。姑娘们下得马来,都说藏哥哥身上的气味并不如传说中恐怖,不,那是男人的味道。都说米脂的婆姨康巴的汉子,甘南很多藏哥哥就来自康巴,康巴汉子有着一种原始人的雄放。只是,商业如冯小刚,精明如冯小刚,市民如冯小刚,是顾不上这些精华的,亦无能再现这些个原始的美,干净的心。
我不知冯小刚最终想诉说什么,我不知冯小刚为什么选择拉卜楞寺。我只是觉得,在拉卜楞寺那样的圣地,所有的罪孽,哪怕只是一种虚拟,都是不应该的,都是亵渎。当拉卜楞成为冯小刚手中的一个道具,一场秀,我只觉深深的悲哀。所以,当银幕上身披火红的喇嘛只是惊鸿一现时,我甚觉安慰,我不希望那些脸容有佛的平和的喇嘛,成为一种赚钱的道具。显然冯小刚也尚存明智,他没有也没能进入殿堂拍摄。为此感谢他一下,令大众对拉卜楞尚留有无遐美好的神往。
拉卜楞往南,是并不妩媚的桑科草原,在萧索的秋日,荒芜的草原不复翠绿,苍凉无垠,迎接我们的只是清洌的风。1997年,临近毕业求职的我,再访拉卜楞寺。一个秋日的黄昏,我和我曾经心爱的人,以及亲爱的朋友们,手牵手,远眺草原仰望苍天,一切都是灰白的——草原不绿,青天不蓝,连同我们的前途一样,不知所踪不见。呵,为了寻求陇上草原的古意,我们甚至不辞辛劳的带上一支一米长的洞箫。当夜深人静,篝火燃起,男友吹起洞箫,箫声在原上远扬,和着我们杂乱的舞步在进行青春最后的颠狂。爱情和友情,以及他们所创造的激情,是青春的意义所在。我最初的爱情,诞生于西北穷山恶水荒漠的土地,却终止于青山绿水富庶的南国,同所有大学中的爱情一样,如温室中一朵艳丽的花朵,开放的灿烂彻底,由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灌溉。离开校园时,我们暂别在各自的天空打拼,我们试着不平庸,以为可以维持一个辽阔的距离,只需一句轻轻的“爱你”,一声温柔的“好吗”就可以维系爱情。然而神没有看好这段没有历练的爱情,在2000年的元始,神为我安排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爱情,以平平淡淡却渐行渐远的光阴铺路,让我们的爱情走向婚姻走向未来。在婚书上按下手印的同时,我再一次向神请求,请她,佑我与我的爱人有一生一世的尘缘。
我相信,在神秘而未知的时空里,神在一个明亮的地方看着我们每一个人。因你的努力而付与你同样的幸福。屈身为盗的刘若英和刘德华因犯下的罪遭到诅咒,忏悔并力行赎罪的刘若英得到了赫免,执迷的刘德华被诅咒被惩罚,但神因他死前的忏悔,庇护了他的孩子,让他的生命得到了另一个延续。对于我而言,除了记念外,“天下无贼”,值得考量的就是这一点。至于什么大愚若智的傻根,什么偷艺高深的黎树,纯粹道具,而已,罢了。
在藏民的传说中,拉卜楞是一座遥远天边的太阳城。它敞开、光明、纯净,佑护大地以及大地上的生灵。就请世俗中的你与我,胸怀虔诚与善,匍匐于神的脚下,不为别的,为着自己,为着爱人,去朗诵,去赞美,去实现。[attachment=6751]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3
其实都是爱情

法国是一个自由浪漫的国度,法国国旗由三种颜色组成,红色代表热情,蓝色代表自由,白色代表平等。又有一说,是代表自由、平等和博爱。不过,这并不重要,《红蓝白》的意义并不在于什么救赎,不在于什么象征。她只是一种,表达形式。
《红蓝白》,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1993年拍摄。
平心而论,如果从这个组合中抽裂,红、蓝、白的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有如此强的影响力。只有当他们成为一个系列,才组成了法国,才诠释了基耶所希望表达的东西。
我看《红蓝白》,是在1996年。和四、五朋友一起躲在大学广播电台的编辑室里看的。为了先看哪部,我们还进行了一番小小的争论,甲说顾名思义应先看《红》,乙说我偏不我觉得白色可能会比较悲凉我们应渐入温暖。最后,我们选取了蓝色先行,因为据说蓝色的音乐很震撼。
现在,如果让我来推荐,我会建议朋友们先看《白》,而后是蓝,渐红。因为系列中以白最富情节和戏剧性,直白点说,会让你看得不那么累,而且情节的发展令你意犹未尽。蓝——故事缓慢,已趋压抑,但尚有不时响起的音乐会令人惊觉。而红——则是纯粹心灵的读写,没有太多的情节,没有分秒的音乐,只有跟随主人公低沉的话语,内有玄妙的画面,去领悟,这便需要观者有一颗安静的心,否则看不够明白,亦发现不了众多玄妙。
好吧,我先从《白》开始。波兰的年轻理发师卡洛,一个能用发梳吹出乐曲的杰出美发师,本是一个保守安分甚至怯懦的人,与法国妻子浪漫邂逅并跟随她移民到法国,在异国卡洛语言不通,事业无寻。然而,更悲哀的是,他竟然阳痿了。法院正是因为阳痿这件事情以人道的理由宣判了卡洛和多米尼克的离婚。他被妻子赶出了家门,他在继续倾诉爱情的电话中听到妻子做爱的快意声。他没有钱没有护照沦落街头,他碰到了多米埃,一个混迹各国的老江湖。多米埃将他装在飞机的行李箱中带回了波兰。他发誓一切从头开始,他小坏小赖的变成了一个富商,他将多米尼克接来与她缠绵一夜宣告男人的本色,他诈死设计了自己的葬礼将遗产送给多米尼克,以期看见她在其葬礼上的反应。然而,他没想到,因为他的诈死导致多米尼克谋杀的嫌疑而入狱……
我一直不明白,多米尼克为什么对曾经深爱的丈夫如此决绝,她不给卡洛留下一分钱,她甚至令卡洛失去了合法居留的身份。大概她在无性的生活中失去了爱情,然后她逼自己走上一条不道德的路径,义无返顾去追求另一段爱情。如果《白》色真是要反映所谓的平等,大概多米尼克是希望得到性爱的平等。而卡洛,穷其所有的努力不过是为了得到爱情的平等:即他如此深爱她,她为什么不能同样的深爱他。她如此的背叛他,他要同样的再背叛一次。
其实他是爱她,他由始至终的爱她。他的恨,是基于他的爱。他的财,是为了赢回爱,他最终令自己变成“死人”,他连名份都不要,从此象一个孤魂存活于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要验证她会不会再爱上他。而真正的其实是:爱情早已不在,剩下的是恨与报复。
有人说,卡洛的爱深沉彻底,而多米尼克的爱,建议在性爱和财产上。不,不是这样的,我以为,某一个具体的爱情,就是在一定的物质与情感中培育的。彼时彼境产生的爱情,是那样的一个,而事过境迁后的爱情,是另外一个。
影片的最后,多米尼克在狱中,与围墙外的卡洛相望。有人说,多米尼克悔悟了自己曾经的背叛,卡洛验证了多米尼克重新回来的爱。结果似乎很悠远的样子,但是我不这样认为,这将是一场永不休止的孽债。
所以,三个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白》,白色的爱情,太盲目了,不管不顾,他和她,都是,爱之入骨,不然置之死地。这不是美好的爱情和情爱。中文译本中将红蓝白译《红色情深》、《白色情迷》和《蓝色情挑》。我觉得,惟《白》的翻译是合适的,是情迷。不是正常的爱情。
当巴黎法庭正在审判卡洛和多米尼克的离婚案时,庭外的走廊上,《蓝》中的茱莉走过,她若有所失,面孔苍白。她要去找死去的丈夫的情人,她要去验证她曾视如生命的爱情,原来是一个欺骗。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茱莉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人,著名音乐家的丈夫深爱她,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我喜欢开场的第一分钟,蓝色风中飘荡的那只蓝风筝,还有欢快的笑声。然而电光石火一声嚣叫,一切从此改变。就只有一分钟。只有茱莉活了下来,但这其实是更大的不幸。我不去猜想这种事情会发生周遭,因为我无法想象出那种痛苦,那种痛苦我是否能忍受。但事实上,世界上的许多人,但这样的苦痛后,仍然生活下去,病老终死。茱莉如此的痛苦,她也一样无法杀死自己。她将毒药倒入口喉,但是不敢下咽。她将药丸吐在手中,她对赶来的医生说,我咽不下去。她说的有些羞愧。她怎么就不能有勇气跟随丈夫女儿死去。她是如此的爱他们。
然而,活下去更需要勇气。茱莉的悲哀在于她没有勇气死,却更没有足够的勇气正常的活。她将丈夫的助手奥立夫召来,没有情绪的发生性爱,然后将自己锁进城市的一个公寓,只带了一个女儿最喜欢的蓝色风铃,她甚至不去参加丈夫的葬礼,那一个万人空巷的葬礼,彰显了她丈夫显赫的声名。茱莉似乎在作践自己,她侮辱着仍然活着的自己。这种生不如死的状态持续着,然而一切在好起来,只是有些慢,痛久了会麻木,麻木后会遗忘。
此时,暗恋她的奥立夫,又下了一剂猛药。他将茱莉丈夫的遗作展现在电视画面上。茱莉找到了一个理直气壮活下去的理由,她四处奔走,去完成丈夫的遗作,似乎兴高采烈精神抖擞。然而在这样的找寻过程中,一个更大的秘密浮出水面,茱莉的丈夫,在城市的另一处,同样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茱莉见到了丈夫的情人,她终于知道原来丈夫也不是一心一意的爱着自己,原来也是……
其实,看到这里,我是有些悲哀的,为什么一定要设计成这样。难得苟活是错,象《胭脂扣》中的十三少,他为什么非得陪着如花同死,他偷生,不仅神惩罚他让他潦倒一生,世人一样唾弃他,甚至如花也不原谅他。茱莉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的活下来,生命是自己的,为什么要为爱情殉葬。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的丈夫也打回丑陋的原形,以示公平,大家一样一样,尔虞我诈哈哈哈,我不喜欢这样。贬人而抬己,总归是劣根。
然而情节继续着,随着茱莉的情感起落,音乐的交响和咏叹不时提醒你后面还有更多的故事。原来丈夫将心分成了均匀的两半,茱莉不仅不是唯一的,还只不过与人平分秋色的,丈夫送给妻子和情人的十字架项链都是一样的。
这种休克治疗似乎很有效,茱莉不仅开始勇敢地面对现实,她不仅接受了丈夫有外遇的事实,甚至大度到接受了丈夫与别人所孕育的孩子,甚至陪同丈夫的情人去做婴孩的B超。这个女人,她想干什么,她难道要博爱到爱及丈夫遗下的骨血。看到这里,我不屑了。再震撼的音乐也不足以打消我的轻蔑。
尤其在影片的最后,茱莉在确认了奥立弗对她的爱之后,自己主动到他哪里去。天哪,难道这就算扯平了。也许我比较消极,只看到这些个不美好的东西。有人说,你为什么不理解为,茱莉的博爱是多么的伟大,她不仅接纳一切,并且和平共存,然后走向新生。不不不,我接爱不来这个。我承认自己狭隘,我宁愿茱莉薄情寡义些,而痛苦了一个时期后淡忘一切,重新嫁人生子。而不是,用互相的背叛来赢取平衡。
呵呵,看到这里,你可以明白我为什么喜欢《红》了,尽管它的情节不够跌宕,音乐不够波澜,一样也有背叛。但是,这里,更多些是温情,是交流得到的共鸣。
模特儿华兰天(我喜欢这个名字)一个人住在城市里,男友在异国求学,惟有电话以解情思。那是1992年或者更早,即便在法国,手机也还没十分普及吧。多少个夜里,华兰天拥着男友的棉衫睡去,她独立,然她如此孤独。思念或许是美丽的,然分隔会令鬼魅生。电话的双方总是错过,忙音或者盲音,越来越依赖电话的人们可以理会那种等待的焦灼和猜度。华兰天日比一日孤独, 一日演出完,恍惚的她撞伤了一只狗。狗的脖圈上有吊牌,华兰天将狗送回了它的主人——老法官家。离群索居的老法官落落寡欢,他似乎乖唳,总是拒人千里。他冲华兰天,带点赌气的说,“我不想要它了。”
老法官看似乖张冷漠,但他其实渴望与人的交流。窃听邻居的电话是他的一件乐趣,他希望以此再了解周遭,但是很不幸,他发现,善良的女主妇被偷情的丈夫蒙蔽着,丈夫每天都与情人电话情欲,而偷听电话的小女孩为了家庭沉默着;窗外树林里那个忙碌的人,则是个毒贩。总之,他鲜少发现美好。直至碰到华兰天。华兰天的美丽、善良和孤独,以及那种敏感打动了他。他们开始互相倾诉,但并不通过电话。他说他没有爱过,其实是爱受到了背叛,但他发现“妻子的双腿中间夹着一个陌生男人”。而华兰天,倾诉自己的孤独,爱情的对方在远方,电话的交流越来越虚空,亲爱的弟弟吸毒,弟弟不爱母亲……
法官在华兰天的谴责后,主动举报自己的窃听行为;而华兰天,并破天荒的听从法官的建议,横渡英吉利海峡去看望男友。男友问她,为什么不是飞机。华兰天无语了。电话的交流,越来越比不上面对面的倾谈更来得温情。
我曾经狂妄的以为只要有爱情,分离并不并那么重要,但我最初的爱情便因为时空的隔离,渐行渐远离我远去。所以,现在的我看现在的《红》,确比以前更有感触。
《红》里面有三个主角,我看到最后才明白过来。一是华兰天,一是老法官,还有一个是华兰天的邻居奥古斯。奥古斯是一个学法律的学生,与女友深深相爱,然而在他考出律师后,遭遇与老法官同出一辙——女友另择新欢。奥古斯住在华兰天的对街,他们经常擦肩而过却全无关系。虽然画面特写了老法官苍老的手,但我仍然希望华兰天与他相恋。因为法官是一位绅士,风采亦然,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心灵彼此相通。但我也知道,这样的发展也并不够理想,新的爱情又意味着华兰天的背叛。于是,我一度希望华兰天与奥古斯能发展一段感情。然而基耶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影片就结束了。
《红》由始至终是沉实的色调,亮点是三抹红色,一抹来自华兰天的口香糖海报,一抹来自奥古斯女友的红色汽车,还有一抹,最美丽的,是老法官每日等来的、从檐角射进来的,太阳的光芒,投射在华兰天的脸上,身上……
华兰天的巨型海报,具有强烈的冲击力。这个创意来自爱着她的摄影师,拍摄中,灵光一闪,摄影机说,来,把你的头发打湿,把毛衣围在脖颈,侧过去,给我一个哀伤的面容,在一片灿烂火红的背景之前。喏,就是这个红(但表情不是这样的)。在千百张照片中,华兰天与摄影师一起选中了这一张。摄影师以为心有灵犀,他试着放肆,他抚过华兰天的脸庞,他说,你在等待谁。华兰天看着他说,“不是你。”
那一片红色,其实是一个欺骗,其实,片中的热情并不是来自华兰天。我觉得,更多的来自于老法官心中汹涌的暗流。三部影片中,最直接的关联通过一个场景显示——公园旁,一个老妇人吃力地把空瓶子送到垃圾桶中去。此时,《白》中的卡洛正落魄,他冷眼旁观,无动于衷,进而幸灾乐祸,笑了;《蓝》中的茱莉正在为丈夫的遗作奔走,只陶醉于丈夫的音乐(自己的世界),根本无视周遭;只有《红》,华兰天走过去,帮助老太太把瓶子丢到垃圾桶中去。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华兰天的热情。
在影片的最后,风云突变,老法官的从容变成了焦灼,他的眼盯着电视画面,华兰天的渡轮海难,1500多人遇难,幸存者7人。老法官紧张着,音随画现:著名音乐家遗孀茱莉、波兰美发师卡洛……法律工作者奥古斯,巴黎大学学生模特兰华兰天。在奥古斯的身边,便是披着灰色毛衣的华兰天,头发湿着,脸苍白着,向左侧望去,左边是消防员火红的救生服,定格,卡嚓,亦是这张绚烂的图片,看似绚烂,而其实是,哀伤……
(全文结束,还有更多的东西,无法言表,言无不尽,但表述有限)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3
乡土(来自农村的姐妹先进来)

源起1:看《秦腔》有感
过去两个月,装修,简直如混仗——日日日间泥浆黄沙水木土火,而夜夜夜半,我挑灯研习的,却是与装修远若天涯的《秦腔》。
《秦腔》,贾平凹新著长篇,《收获》今年第一、第二期分两次连载。描写了西北一个叫清风街的小村镇。此书是平凹献给故乡的纪念碑。专家们称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
这里我不想评论,因为看书对内心的触动,如饮水,冷暖自知。不要让别人的言论左右影响。在此,先推荐给从农村走出来的姐妹们。
提醒一句,过滤掉故事发生的环境和风俗,那是每一个乡土,每一个人的乡土的故事。
本文源起2:乡野大戏
欣桐昨日在电话里偷懒,她说,“妈妈,我要出去玩了,外边在唱大戏。”
大戏,可恨我不能回家去。
大戏是一个村庄的大事。就象鲁迅的《社戏》里形容的,那是一村一村的荣耀和欢庆,不一定为功名,不一定寿禄。也许,只是因为想听戏。时至今日,每村有大戏来临,每家每户都会去请亲眷来。也许,除了春节,大戏是聚会的最美丽借口。
村里的大戏总是在我家门口上演。因为原来的小学在这里,迁走后留下一个并不太空旷且简陋的操场,成了村中大事首选的演绎和演习场地。
《秦腔》、大戏,让我下笔想写一写乡土。然而下笔之后,我发现,在这样的年龄,以为已经沧桑的我其实仍然不够深厚,写不出乡土的厚重。
是啊,贾平凹给他的家乡立碑,用了33万个字。33万,试想,我如何能用1000字来写我的故乡。不能。
所以,这是一篇未完的文字,晴蜓点水。请原谅。目前,只能到此为止。


你来自哪里?
你的生命之源你的根?
你逃不了的往昔,在哪一片土地上?
这个苍茫的世界上,我庆幸自己能找到来路和来处。我是一个十分十分传统的中国人,对土地情结有着无穷的迷恋。我生长于江南一个普通的村庄,不大但也不小,四五百户人家,就是那种江南一般富庶的村庄吧,一半是丘陵地形,仍属于平原乡野,鱼米之乡,四方通达,足以让百姓安居乐业。我在那里生长16年,然后走了出去。16岁以后,再没有连续在家乡生活过10天的经历。
我喜欢住在这种村庄里,每个人认识每个人,那会让我觉得安全。其次是温情。
有人会说我矫情,尽管改革后的农村已先进无比,甚至连人情都进步如城市的相敬如宾。但在记忆里那种原始粗放的村人情谊,仍是我记忆中宝贵的收藏。人人认识人人,人人关照人人,对,就是那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我知道这也许只是我记忆中的虚空,但其实那本是人类生存的最根本形式。孔子留给我们的“仁”,即 “人”和“二”,意谓人与人相亲。多少次我问自己,农村比城市好在哪里,答案一而再的肯定,其一是村人的相亲,其二才是号称的田园与清新。
幼时,我家的老宅,里面一共住着五六户人家。让我从我家的卧室望下去,是一个很大的天井,天井的正堂,就是那种常见的、老式的雕花玻璃木门,只不过这个最显赫尊贵的厅堂,不是我爷爷这一族的。爷爷的上人只分得了偏厅,然后另开了一个门户,不是独院却是独门。在江浙,很多老村都留有大片大片如此的老屋,就是大门大宅,高屋翎瓦,中为天井,四周是高高的围墙。只是,族人的相争抑或发展中,那围墙不断被破墙破门立户另户。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形,二楼的卧室是二房或者旁房的,楼下却可能是正房的厅堂,窗外的天井,却又可能是三房的地盘。
老宅的楼板是那种红漆的,走起来响得很。还有那种旧旧的木楼梯,如今回去看一眼老宅时,那曾形式滚圆铜钉和怪兽门环的大门——象电影里一样的,已经破败斑驳,如枯叶。
记忆里的老宅是热闹的,夏日清露晨流,初阳未起时,天井里便已响起“吱嘎”的响声,开了门。有人先上田去,看一看,再回来吃早饭;有人出门去,也许是县城有个小生意;也有小孩的清脆声,上学喽上学喽。
然而这一切,可能只是我记忆中的一点幻想。因为,妈妈说,我5岁之前基本生活在外婆家里,而外婆家的老宅,是独门独院的,不太有此般的热闹。而5岁以后,我家就在小学旁盖了一个2层的小楼,再也没有回去过老宅,哪怕住过一个晚上。
幼时的我好象并不合群,时常一个人走在狭窄、略微起伏的乡野柏油村路上,不知走到哪里去,也不知从哪里走过来。
我的第一次记忆好象比较晚了,大概是4岁的光景,场景是一场送葬。我的太奶奶因被疯狗咬伤染疫,死去。白喜,也是农村的大事。生活在同村外婆家的我听有锣声响起,去看热闹,却在一个狭窄的弄堂里,与送葬的队伍相逢。棺木是最前面的,我不认识那些抬棺的人,而后的孝子贤孙披麻戴孝,让我看不真切。直到队伍快到尾端,我突然看到了我的小姑,她手里抱着我的小表姐,小小的小表姐手里,也拿着根“孝棒”。我才反应过来,那棺木里的,是我的一个什么亲人。多少年以后,当成长的我试图分析我的回忆时,只记得那是一个昏黄黄的天,急促促的弄堂里,我遭遇了一场葬礼。而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记忆。
在乡间的生活里,我知道自己会割稻耘田、会采桑摘棉、会钓鱼秋炊,而事实上,在我10岁以后,我就再没有下过田地。
不是乡土以此想告诉我什么。还是我的记忆主动忘却了一些并不太宽裕快乐的日子。在成长迁徙中,我们通常由先由书本或影视知道世界,然后伺机离开。我们的闯荡往往由虚空的理想和被动的世道所牵引、框定。在不知觉间,我们失去了我们的根源——乡土,当然,也许不能说失去,只是离开。
我对归宿有着无穷的幻想,人死以后,灰飞烟灭的方式让我觉得痛苦。我知道自己亦逃不了那一天。因此,我羡慕乡土,乡土那些与自己同出一源的先民,他们的冢是孝子贤孙奉上的另一个家,他们被深埋在地下,但不会孤独,亲人会常来探视,以及刻着纪念的墓碑,也许历史可以遗忘他们,但是子子孙孙不会……
当世风日下之时,人与人的关系更险恶。现代化的浪潮让乡野的原始和纯朴也渐渐丧失。我知道,乡土并不那么美丽。海子,就是那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海子,他也来自乡土,他这样形容他的故乡,“黄昏常存弧形的天空/让大地上布满哀伤的村庄”(《五月的麦地》)。他的故乡在安徽穷乡,也许哀伤的情绪来自贫穷。我的故乡富庶,热闹,让我来描写,我会说“黄昏常存弧形的天空/让大地布满余晖的村庄”。它热闹着,粗放着。
我采自故乡最后的影像,一段DV,就是这样的一个黄昏,在我家50米开外,是一个面向水塘、稻田、高处的开旷平地上,我的妈妈,在快乐的跳着绳,而挥不动绳索的欣桐,也不恼,乐呵呵的笑,旁边,有我的表嫂表哥,还有村里快快乐乐的邻居们。
都说记忆越早的人越聪明。欣桐快2岁了,不知她的记忆是否已烙下第一次。如果有,我希望是:在这样的春光里,唱戏换妆的人从后台出来透气,坐在我家门前的花坛边,粉妆朱唇的小姐,或者红艳多彩的龙套,欣桐看着她们笑,冲每个人都叫“阿姨”。而台上,咿咿呀呀,叮当铿锵的,唱着一出婉转的人生……

(2005.4.8,下午3:40,杭州)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4
黄河
附件:


写在前面:“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这是我第一首会背的七言绝句。也许冥冥中注定了黄河与成长的我有着无数的渊源。一度计划也让它成为吾女会背的第一首七言,因为文字这般豪迈几乎可以让人也渐渐宏大。可女儿注定在江南的秀水婉约,先会了“清明时节雨纷纷”。也罢。她的人生,将是另外的一种,迥然不同于我。


在我高考的时代,文科生还是要考地理的。我很喜欢地理,因为平凡的人们大多无法走南闯北云游四海,地理给了我们无限畅想的空间。随便拿中国32个省市中的形状给我看,我能一一对号入座,绝对一百分。甚至,只要一条铁路线的形状再加一条河流,或几个矿产的标志,我都能判断那是哪一个城市。
大概10来岁的光景,我第一次认真的看中国地图,老师一边画一边说,中国的地图,两条河流是它的骨架,来让我们先在上方画一个“几”,然后在下方来一个“W”,“几” 和“W”,黄河和长江,就是中国的脊梁。
我一度更喜欢“W”,因为W的线条更回曲折,便如南方人的细腻,每一个W的拐点上都有一个支流,每一个支流都有一座充满表情的城市,嘉陵江是重庆,岷江是成都,汉江是武汉,长沙是湘江,赣江嘛是南昌。吼吼,还有那个波涛汹涌的澜沧江,红军过雪山的一支,因天险在此牺牲无数。
我的大学路途,从富饶的之江启程,跨过蜿蜒的长江,从上海向北向北。在长江已去黄河未至的行程里,北行的这一段是河流的真空,没有河流,两边是绿色的华东平原,绿色代表着江南的富庶。至江苏的徐州,列车做一个90度的转折,以一种强硬的姿势,开始无限的西行西行。绿色渐渐远去,黄色的沙丘不断占据你的眼帘。令人心急。黄河在哪里,黄河在哪里。感谢火车,四十个小时的旅程虽然漫长,却比云中的飞机更加令人丰富。
终于到了郑州,黄河到了,然而这是一次梦想中的接触,因为陇海线在郑州可恶的没有与黄河平行,黄河在郑州的北部穿过,火车则穿过郑州城的南面继续西行。河南,就是在河之南,在黄河的南部。西行,我们终于在邯郸与黄河亲密接触。平原成为美丽的过去。从郑州到兰州,在“几”字的两个左右两则,列车在山岭中穿行,隧道,无穷尽的隧道,整整20小时的穿行。隧道是永恒的黑夜,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到白天。没有人数清楚过。我和老乡们最精确的数据是152个山洞,我负责了其中大概6个小时的数据采集,但是我心虚的,因为,仅仅是我的6个小时内,就有50个隧道,不知道是我凑巧碰到了山岭最蜿蜒的地界,还是我潜意识喜欢多经历一些隧道。
山岭,从河南的丘陵、陕西的秦岭至甘肃的祁连山脉。黄河就在岭间若隐若上,有河床之上的,有河之中的,有奔流的,有细流,亦有干涸的。每年7月的丰水季,回到南方的归途中,黄河总算是滋润的。而每年春季的回家,却总是饥渴的。
沿途最美是兰州到陕西潼关的风光,潼关,素有“秦岭七十峪”之称。一路山高谷深,每每9月,前往兰州时的列车,一侧是深绿的山岭,一侧则在河床之上,河与山的落差,有数十米,而列车,便行走出这天高地远的中线。当太过温长的旅途令我阶段性焦燥时,我便想,如果列车在这里停住,我们会探险到一个怎样的黄河,往上攀登山岭,往下滑往河岸,那会是一个怎样的神奇所在。 那河,是干枯坼裂的,和以及一丝瘦弱艰难的水流。河床,那河床干裂的部分,露出一道一道的口子,如非洲干旱时崩裂全世界的地土,而在黄河之上,我所感觉的,那一条条网状撕裂的河床,如中华巨人胳膊上一块块突起交织的肌肉,而血脉凝固于其中。那一股河流是泥泞的,极少的流水裹挟太多山岭冲下的黄土,沉重的,几乎看不到它的流动,而似一幅雕塑般凝固于河床之中,在太阳的照耀下,映射出炫目的黄色。是的,那不能称为水,那不是洗心洗耳的水,那是浓悉的血液。对,那炫目的黄河,黄土之河。这便是“渭水”, 过了潼关,西安以西,直到咸阳, 黄河为渭,混浊浓重是渭水的特色。待待到火车再行,又穿过一些个山岭,突然,在那低洼处,又有一丝看似清澈的溪流在宽大河床的中央YU前行,安静的涓涓的,呵,这便又是“泾水”,”泾水为渭水的一支,大浪淘沙,河因细而清,泾渭二水交界处“半黄半清”十分清晰,是为“泾清渭浊”和“泾渭分明”之由来。
西安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里程,列车来到西安,是贴着五千年的城墙走过的,那2分钟的交会,令我这个路人对五千年的过往遥思弥想。五千年的中国,有城必临水。但上天给西安厚赐,竟然有八水临城,如此丰厚,华夏实属罕见。除却泾渭二水,还有灞河等6水。水土相生,造就长安城的辉煌繁荣。听闻曾有一年,已毕业的师兄站在那西安的古城墙上,挥着红衫向同窗西来东去的列车挥舞,以此作别无羁的青葱岁月。西行五千里,西安站的停靠总是最长的,长达15分钟,因为,长途跋涉的列车要在这里喘息,传承。如果西安前的旅途,你的车向是顺行的,那么西安之后,你会发现你的位置换了一个方向,成了背向而行。呵呵,那时,因为,西安向西,又要开始了高度的爬升,列车在此换了一个勇猛的车头。
西安向西,尚有千里之行方到兰州,但是这一段古丝绸之路东段的7次过往,均是黑夜,沿途风光无从考证。只知,黄色渐行渐深,绿色渐行渐远,而那耳鼓,常会有“扑通”的压迫感,令我常在昏茫的黑夜旅程中不能睡去,即便如此疲乏。坚持,再坚持12小时,在拂晓到达光明的所在。兰州,古称金城,四面环山,中有一水。在黄河所有途经的城市中,惟兰州是黄河从中水澎湃而过,而城市,沿河而居,形成了南北对立,狭长的地带。兰州因此而成中国最长的城市。东西约有50公里之遥。
我第一次到兰州,以及后来的6次,均是在清晨抵达的,四十小时的旅程后,每次背包下车,总有一个新希望的开始。兰州,激流黄河、铁桥信步、河岸烧烤、贺兰夜登以及无数写在黄河滩上的青春宣言,那是另一个漫长的故事了……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5
香火

这是一桌盛宴,不是煮给我们吃的,是孝敬老祖宗的。
明天才是小年,不过婆婆等不及了,因为她得回去准备年三十的那个大年了。所以,昨儿清晨5点,婆婆便起床了。菜市采购,洗切烧烹,等我9点起床时,厅堂(小小的厅哦)已经捧出一番盛宴。鱼肉虾蟹,菜蔬果盆,糕点甜糖,满满一桌,16道。全是新鲜出炉的,婆婆还在烧,我和先生愉快的鞍前马后,这是一个我们喜欢的节目。
其实,腊月二十三的“小年”,是民间祭灶的日子,早晨,婆婆已经拜过了。这会儿,我们一起拜拜祖宗,灶王与诸神不会有意见吧。
快11点了,婆婆说,去,到楼下把单元门打开。
再打开进户门,以及所有的窗户。好了,祖宗们已经就座了吧。
先生倒酒,一杯杯倒过去,我点香烛,然后,三叩九拜。求祖宗保佑新桐健康成长。
第二巡酒,一杯杯再来过,再拜,求祖宗保佑全家平安。
第三巡酒,再添求祖宗保佑全家身体安康。
菜式呢,第一巡是素的,第二巡再上荤菜,第三巡又添上汤团,婆婆希望全家永远团团圆圆。
酒过三巡。再烧一些纸钱,送祖宗们归去。
在我们家里,我杭州的家和婆婆的家,这样的仪式一年中有好几次。通常由婆婆主持,公公协助。最热闹的就是大年三十的那一次,中午,由公公领头,婆婆,先生,小姑一家,公公的干儿子,还有我和新桐。新桐爱极了这样的仪式,在她一天、一月和一周岁时,都有行礼,我教她说,“拜太太”。去年的大年三十,新桐才8个月大,她排在最后拜祖,急得不行,在我怀里哇哇乱叫。今年一周岁,她已经会自己双手合十,乱摇一气。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主持大事的婆婆,婆婆是一个好强的女人,海军军官的公公在役18年,婆婆一个人拉扯先生和小姑,并且,在邻里亲眷中传会美谈的是:就读的小学中,有两个“三条杠”,男大队长是先生,女大队长是小姑。婆婆文化程度并不高,但却在事业单位任职会计一职,十数年无一庇漏。只有小学文化的她硬是啃啃,考出了上岗证。
婆婆很可爱,我要复习考试,婆婆便陪太子读书。在她看来,我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决不是一个自觉的人,自制力太差,没人管是不行的。
每次我要去考试,头一天晚上,婆婆会突然消失一晌,然后拎着一包粽子回来。然后这一晚上,她就辗转反侧了,她要提醒自己早点起来煮粽子给我吃,还担心我也睡过头赶不上趟。还有,要把所有的蛋糕都收起来,不然我这个大头虾会一早就拿起蛋糕狂啃,将她的努力付之东流。
公公婆婆都是开明的人,功名利禄很随缘,但他们对拜祖的认真最初令我讶异,继而理解。公公婆婆带领我们的跪拜,不求光宗耀祖,但求骨血接续,共享天伦之乐,并以示对天对地对神对祖宗的敬意。
我希望渐渐长大的新桐也能明白,人世间,有一种物事叫命运,它不由人定,而由天定而由神定,人,不能太张狂无忌,而应学习尊重,尊重一切应该尊重的东西,比如天义,以及公理。
(2005.1.31于杭州)

PS:这一张照片,其实是去年大年三十的照片。
昨天的仪式,在我要举起相机时,婆婆训了我一通,祖宗吃个饭你还要拍,他们会不好意思的。过年嘛,人多,热闹,拍了也就拍了。

嫣然一笑 2005-06-09 17:16
命运这件事
附件:


  我有一个朋友,经常被我骂,因为她总说“我算过命的,我如何如何啊。”我骂她不可以入这个桎梏,一旦宿命的性格形成,那么人的一生不可避免的会悲剧性起来。
  其实,其实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我也算过命的,就这么一次,在襁褓之中,我那封建的奶奶请人算的,算命的人告诉她“这孩子一生不顺,什么总差一点点。”于是,我奶奶再也没喜欢过我。长大后,每每我不顺时,束手无策的父亲便会宿命的来上一句,“你啊,这一辈子运气是不太好的。”
  回顾我的27个年华,隐隐中是映证了这句话的。求学、工作、爱情,总是离自己想要的那一份差了一点点。这绝不是简单的心理暗示。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虽然我总是企图骄傲的战胜它。但是,我是承认的,我争不过它。但是,我是坚决的认为,要在命运的安排中建立自己的原则.
有一种说法,说是投生的人儿总是踟蹰,因不知前生是福是祸,总是想而又想,无法绝决的堕入尘世。那掌管投胎的神终于不耐烦了,便一脚踢过来,或是一鞭子下来,凡间这才迎来新生的那一生啼哭。人世间,夜夜有婴儿的啼哭是为未世的前生做伴。你不信吗?人身上的胎记和痣便是上天给你的烙印,那一脚或一鞭永远的烙在了你的身上。我想我是挨了一鞭的,因为我的右脚跟至大腿根,便有着这长长的一条白印,并不随岁月淡去,而是生生世世的烙印。
  我是一个十分随遇而安的人,这句话可以理解成为“淡迫”,又一说为“认命”。朋友们经常表扬我“心态很好”,只有我自已知道,我的困惑是无穷的大。这样的社会,追求理想,心如止水不好,野心勃勃更不好;与人相处,相敬如宾不够,相敬如冰更不行。在情绪的低落期,一度我曾想,有一辆铲车上来就好了,一了百了。
  在生活中,无数次的,物质的诱惑名利的诱惑,与知足长乐宁静致远的追求激烈的交锋,内心清醒的明白应该选择后者,但诱惑象个魔鬼欲罢不能。象两架背向而弛的马车,几乎将我的心智在瞬间撕扯的粉碎。生命的细节与高尚的理想经常矛盾,让我不知何去何从。
  我总是热衷于将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清清楚楚,以便于活得明明白白;将一个个遇到的人分门别类,以便尊重景仰或者戒备守望。但是世界和生活,却完全是不讲道理和糊涂错综。
  困惑这么多,人生这么累,但是我也一样的走到了今天,并且打算继续兴高采烈的活下去。我知道世界永远不讲道理,天下永远不会太平,人世也没有真正的公平。所以,我认真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坚守自己的原则,简简单单的生活。
  从小到大,已经不下50人当面跟我说过,你并不太漂亮,但你却是一个很自信的人。其实,真正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不是真的自信,我的表现如何所谓自信。每个人的生命,都有自己的秘密。命运的很多东西,你无法也不能道破。但我坚信,面对命运,当不幸到来时,强大的姿态是最好的武器;当幸运到来时,感激与分享是最好的回报。
  ——以此记念我的生日,并继续美好的生活

桐桐妈 2005-06-09 17:34
只好谢谢
多谢

石头妈 2005-06-09 21:30
今天要都仔细看看看!

三滴水 2005-06-10 09:03
仔细拜读了,写得真好,尤其喜欢最后这篇

月月妈 2005-06-10 09:56
又看了一遍

莞尔一笑 2005-06-10 10:04
重新拜读一遍
为这些我如何努力也写不出来的文字

闲情偶寄 2005-06-10 14:44
拜读!

流云 2005-06-16 00:54
顶。
经得起时光~~~

绿枝丁香 2005-06-19 14:28
再看又有新意
小女子大文章

枸杞子 2005-06-29 17:32
第一次看,一口气看完,陷入沉思。

《滚滚红尘》,我和他一起看的第一部电影,第一次约会,在新华电影院那个小厅,永生难忘。

《天下无贼》,我想不同的人看了会有不同的感悟,冯小刚想表达的东西太多了。比如,婚姻。在婚姻中的女人如果像傻根,身边的LG像那包钱,不管中间发生多少变故,一觉醒来,年华已逝,陪伴在你身边的人还在,似乎还是那个人,那是幸福的一生,美满的婚姻。

愿意做像傻根这样的女人吗?愿意有这样的婚姻,这样的人生吗?

看完电影,我无声地流泪。当真相还被遮盖的时候,我不顾一切地撕开了它,当我知道了一切真相的时候,我知道我做不了傻根,当我以为我可以直面真相的时候,我没有想到我并不是那么坚强。可是面对已经10年的婚姻,面对5岁的女儿,除了坚强,别无选择。尽管我知道,心里的痛会伴随我的一生。

如果一切还可以重来,我想做傻根。

lsyd 2005-08-07 04:27
顶顶顶,嘿嘿,其实不用我来顶了。

快乐音符 2006-04-17 14:25
拜读!

妍雨 2006-12-02 15:39
一口气全读完了,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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